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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生产伪劣商品同时又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要数罪并罚吗?


信息编号:18038 查看次数:1097
发布时间:2012/6/13 9:30:38 最后更新时间:2012/6/13 9:30:3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不是,要依照两者中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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