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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是吗?


信息编号:19659 查看次数:3143
发布时间:2012/8/13 15:39:22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3 15:39:2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0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此外,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关系人是指:(1)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2)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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