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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对于哪些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信息编号:19863 查看次数:1791
发布时间:2012/9/14 8:48:08 最后更新时间:2012/9/14 8:48:08
所在地:全国各地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3条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时,公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样,如果公民拒绝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也同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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