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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劳动)


信息编号:17536 查看次数:4166
发布时间:2011/5/20 9:55:36 最后更新时间:2022/3/20 2:09:32
所在地:全国各地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第二条 特别约定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费用后,开展相应的工作;本合同不能作为甲方支付代理费的凭证,合同中不能填写“款已收”等类似内容;甲方和乙方的律师不得绕开乙方私下交易;乙方指派的律师,仅负责法律服务事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法律无关的和违法的服务;甲方有权另聘其他人员(包括其他所的律师)参与案件的办理,但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要求乙方退费;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请认真核对各份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包括合同编号;签字的律师要与谈案的律师一致;当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多名时,并非每个具体的法律事项都要有多名律师同时参加;本条的效力高于其他条款,与本条相冲突的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与《合同法》,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互信、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法律顾问合同的目的和宗旨:甲方协助乙方全面制定和规范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建立企业与职工的良好聘任合作关系,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科学管理,为企业运营发展在人力资源领域提供持续动力。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确定为:乙方为甲方在劳动人事管理范围内全面提供有关企业人事管理和企业劳动管理方面咨询、建议、策划、实施以及全面防范和应对风险,具体主要内容如下:
1、在全面咨询基础上协助甲方完善面试、录用、考核、培训、奖惩、调动、入职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工资构建制度。
2、完善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度,依据法律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档案、文书,全面协助签订和归档,完善劳动合同台帐。
3、协助甲方完成职工社会保障层面制度和内容的健全,从形式审查上实现合法性。
4、具体审查修改劳动合同的文书约定,职工入职与辞职,以及违纪职工的辞退手续,合法防范企业在人资源事管理方面的风险。
5、协助乙方制定《职工手册》,强化纪律和奖惩、考核,细化奖惩操作,加强监督,应甲方要求进行职工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培训企业与职工良好信任机制。 
6、应甲方要求调解企业与职工的争议,积极促进和解,可以参加调解;应对职工投诉、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依法向职工解释企业现状及管理行为的性质。
7、协助甲方完善企业聘任制度、试用期管理,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提供良好发展建议等 
8、代表甲方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劳动人事管理机关、监察机关、仲裁机关的关系,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建立良好行政管理关系。
9、应甲方要求与甲方经理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法律座谈交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及用人方面管理经验等。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人事管理领域之外法律服务的,需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并另行支付律师费,依最新北京市律师行业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特别注明:乙方为甲方代理劳动仲裁争议案件,一年内前三件(个案)的仲裁和一审的法律服务免费。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各类诉讼、商事仲裁,劳动争议;
2、审查经营合同、处理民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代表甲方商务谈判,解决及时困难,出差处理企业事务
4、处理劳动人事管理之外的其他领域法律事务,可以另行协商。
  四、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诚信和勤勉原则,在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根据甲方的具体委托和授权,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若乙方律师不能在该期限内完成工作事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应当说明理由。
  六、乙方和乙方律师应当对法律顾问工作中涉及的甲方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同时乙方开始应甲方要求全面介入工作。
  八、乙方律师在根据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北京市内的一般免收;如出差到北京以外,差旅费用则由甲方按照实际支出负担实报实销。
  九、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真实情况和文件资料,并对其工作给予协助和支持。
  十、若甲方认为乙方律师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有其他异议,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以便乙方采取弥补措施。
  十一、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费属按年度定额收费,不以乙方律师的实际工作量为依据。可以根据情况,经双方协商,以甲方为主,酌情增减任务。
  十二、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本所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律师进行工作,但不得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其他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单方终止合同的则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则乙方终止服务,不退还已收费用;乙方违约,则退还相应费用,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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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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