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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随便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信息编号:19823 查看次数:1390
发布时间:2012/9/11 10:16:00 最后更新时间:2012/9/11 10:16:0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由此可见.当事人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申请法院帮助调取证据的。但是,当事人并不是往收集证据过程中一遇到困难就可以向法院申清,要求法院帮忙收集证据.只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才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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