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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两人以上的,如何进行诉讼?信息编号:19819 查看次数:1395 发布时间:2012/9/11 10:11:51 最后更新时间:2012/9/11 10:11:5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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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由此可见,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完全可以由这些当事人推选一到两名代表作为诉讼代表人,由诉讼代表人代表所有当事人进行诉讼,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对所有的当事人都发生法律效力。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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