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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仲裁庭调解达成的调解书效力如何?


信息编号:17874 查看次数:1360
发布时间:2012/6/11 11:09:04 最后更新时间:2012/6/11 11:09:0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与裁决书效力相同。根据<仲裁法>第51条和第52条的规定,仲裁庭应当根据双方调解达成的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者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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