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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一定要缴纳年费吗?


信息编号:19677 查看次数:3253
发布时间:2012/8/14 9:56:25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4 9:56:2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由此可知专利费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专利权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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