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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呢?


信息编号:19674 查看次数:4649
发布时间:2012/8/14 9:52:00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4 9:52:0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第1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通过和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奖励和报酬事项,单位也可以在其规章中规定奖励和报酬的获得情况;如果合同和单位规章中都没有规定的,单位应该按照专利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和报酬。当然,发明人和设计人除了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还有署名权。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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