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法律法规 |
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代理吗?信息编号:19521 查看次数:1879 发布时间:2012/8/9 11:44:24 最后更新时间:2012/8/9 11:44:2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此外,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
|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
2013/5/17 8:40:07 加多宝广药法庭激辩争红颜 |
2013/5/9 9:10:24 关于举办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实务培训的通知 |
2013/5/3 8:31:39 云南临沧警方破获一起毒品案缴毒 |
2013/4/22 9:08:49 灭门案嫌犯去世留百万拆迁款受害人分文未得 |
2013/4/16 16:24:41 公司法相关知识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