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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信息编号:19520 查看次数:1701
发布时间:2012/8/9 11:43:22 最后更新时间:2012/8/9 11:43:2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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