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婚姻家庭
 

我国离婚的方式途径办法


信息编号:13322 查看次数:2406
发布时间:2011/11/1 15:59:23 最后更新时间:2011/11/1 15:59:23
所在地:整个北京市
价格:面议
电话: 手机:15911117909
详细描述:
离婚的方式途径

作者:张春辉律师  电话:15911117909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需要携带的材料: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民政局办理即可。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也可以到法院以起诉的方式,由法院作出自愿离婚的《调解书》,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有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必要的证据等。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2/2/2 12:18:37 凯泰律师事务所张春辉律师
2011/11/1 16:02:15 关于离婚起诉状的格式
2011/11/1 16:01:06 关于对事实婚姻的解读
2011/11/1 15:59:23 我国离婚的方式途径办法
2011/11/1 15:57:53 分居两年不等于自动离婚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