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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信息编号:22690 查看次数:1779
发布时间:2013/5/21 9:49:47 最后更新时间:2013/5/21 9:49:47
所在地:整个北京市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应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法院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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