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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法详解:第二十五条【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十二)


信息编号:11083 查看次数:1259
发布时间:2011/7/11 9:41:07 最后更新时间:2011/7/11 9:41:0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
      原子核变换方法是指使一个或者几个原子核经分裂或者聚合形成一个或者几个新原子核的过程。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制造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这些同位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这些同位素的用途,以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此外,依本条规定,原子核变换方法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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