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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法详解:第二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处理专利申请的基本准则】(一)


信息编号:10782 查看次数:1427
发布时间:2011/6/13 9:09:53 最后更新时间:2011/6/13 9:09:5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张 手机:
详细描述:
      新专利法详解:第二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处理专利申请的基本准则】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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