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顾问 >> 顾问知识荟萃 |
怎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信息编号:17394 查看次数:2554 发布时间:2012/5/31 11:24:17 最后更新时间:2013/4/11 15:26:1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在国务院未作规定前,可暂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办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的步骤为:(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货币出资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及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根据《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
|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