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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伤残抚恤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信息编号:22637 查看次数:1384
发布时间:2013/5/8 10:17:30 最后更新时间:2013/5/8 10:17:3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一方的伤残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即使伤残抚恤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它也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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