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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离婚还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吗?


信息编号:22533 查看次数:1707
发布时间:2013/4/8 9:47:29 最后更新时间:2013/4/8 9:47:29
所在地:整个北京市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再婚后又离婚的,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继续抚养的强制义务。离异之后,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随之解除,继父母是否抚养继子女属于个人自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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