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婚姻家庭
 

婚前个人财产需要自己举证吗?


信息编号:22456 查看次数:1005
发布时间:2013/2/22 10:55:52 最后更新时间:2013/2/22 10:55:5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认为某项财产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同意时,那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该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的一方需要用证据来证明该财产是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该财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法院就认定为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