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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离家出走后起诉离婚房子该如何分割?信息编号:22404 查看次数:1045 发布时间:2013/2/20 13:35:44 最后更新时间:2013/2/20 13:35:4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配偶离家出走之后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如果配偶在起诉之后还是没有出现的话,那么法院会与缺席审判,将离婚判决书公告送达。此时对于房子的分割,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房产,可以让法院对房子进行拍卖,拍卖之后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物可以在公证处提存,如果配偶一直没有出现的话那个这个财物就归国家了。 当然也可以让法院先判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先不动,等到配偶回来之后再协商解决财产和房产分割问题,那时候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通意见》第三十七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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