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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配偶重婚,需要赔偿原配偶吗?


信息编号:22395 查看次数:959
发布时间:2013/2/20 13:26:02 最后更新时间:2013/2/20 13:26:0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如果当事人与自己的配偶结婚是并不知道对方是已经结婚的人,此时当事人的配偶构成重婚罪但是当事人不构成重婚罪。这种情况下原配偶向法院起诉重婚,重婚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但是作为不知情的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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