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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以在妻子产后一年内提出离婚?信息编号:22262 查看次数:885 发布时间:2013/2/5 10:16:42 最后更新时间:2013/2/5 10:16:4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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