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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判决离婚后还能在国内再婚吗?信息编号:22219 查看次数:809 发布时间:2013/2/1 15:33:31 最后更新时间:2013/2/1 15:33:3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由外国判决离婚后,要想在国内与中国公民结婚,该当事人首先应当将与前妻的离婚判决向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 一、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则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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