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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信息编号:22140 查看次数:895 发布时间:2013/1/24 15:49:36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4 15:49:3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胁迫而结婚的,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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