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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信息编号:22130 查看次数:832 发布时间:2013/1/24 15:40:15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4 15:40:1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孳息和自然增值部门仍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而对于夫妻双方利用该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过合理经营利用创造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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