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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出版的书离婚后的稿酬属于谁?


信息编号:22127 查看次数:925
发布时间:2013/1/24 15:35:33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4 15:35:3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婚姻存续期间出版的书离婚后取得的稿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即使在离婚后也归双方所有,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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