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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可以由诉讼代理人出庭吗?


信息编号:22119 查看次数:628
发布时间:2013/1/24 15:20:17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4 15:20:1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原则上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除非该当事人不能表达意志,则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本人可以不出庭。
    除此之外,当事人必须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庭,才可以不出庭,但同时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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