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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信息编号:21795 查看次数:786 发布时间:2012/12/17 15:58:48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7 15:58:4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损害赔偿的范围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害,应当全部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有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痛苦的大小;(4)有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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