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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拒绝抚养小孩怎么办?信息编号:21787 查看次数:857 发布时间:2012/12/14 11:44:42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4 11:44:4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第一、如果法院是把小孩判给对方的,对方不愿履行义务,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第二、如果是自己抚养小孩,对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起诉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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