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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伤残抚恤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信息编号:21784 查看次数:718 发布时间:2012/12/14 11:42:3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4 11:42:3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一方的伤残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即使伤残抚恤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它也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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