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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是否要得到儿女的同意?


信息编号:21777 查看次数:736
发布时间:2012/12/14 11:06:14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4 11:06:1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要求,老年人同样享受婚姻自由,子女不得以赡养的名义干涉,老人不需要征得儿女的同意。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
      1、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2、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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