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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外遇离婚时另一方能要求赔偿吗?信息编号:21736 查看次数:811 发布时间:2012/12/13 14:29:27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3 14:29:2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因为一方有外遇而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要求赔偿的前提是需要无过错一方有充分的证据能够举证确实有第三者的存在。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的是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可以参照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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