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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


信息编号:21655 查看次数:731
发布时间:2012/12/11 14:13:00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1 14:13:0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双方结婚自由,同时也享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又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怀孕期间;
      2、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
      以上三种情况下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话,法院是会受理的。但这并不是说法律限制了男方离婚自由的权利,法律只是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做了暂时性的限制,只要以上情形下规定的时间期限过去,男方就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不受以上期限的限制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除以上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外,如果是要求与现役军人离婚的,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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