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婚姻家庭
 

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信息编号:21640 查看次数:1444
发布时间:2012/12/11 14:02:02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1 14:02:0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部分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婚前就已经取得的个人账户里面的养老保险金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在针对个人账户中养老保险金数额分割时需要从结婚登记之日开始计算,结婚登记之前的养老保险金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