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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孩子抚养费一方支付有效?


信息编号:21606 查看次数:523
发布时间:2012/12/10 13:48:0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0 13:48:0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虽然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但另一方面,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也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约定孩子抚养费由一方支付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同样也应当是有效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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