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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离婚协议书未办离婚登记算离婚吗?


信息编号:21605 查看次数:820
发布时间:2012/12/10 13:47:28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0 13:47:2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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