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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所谓的晚婚晚育呢信息编号:21517 查看次数:1553 发布时间:2012/12/7 8:36:2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7 8:36:29 所在地:整个北京市 电话:18810880670 手机:18811555681 |
详细描述: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规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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