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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忘分公积金 之后还能再申请吗?


信息编号:20974 查看次数:957
发布时间:2012/11/13 11:23:1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13 11:23:1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李女士:我和前夫于2009年12月离婚,当时忘记了申请分割住房公积金,我现在还能申请分割那部分财产吗?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又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李女士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可以再次要求分割。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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