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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小孩侵权责任如何承担?信息编号:20383 查看次数:893 发布时间:2012/9/29 10:19:38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9 10:19:3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你们离婚后对小孩的侵权,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赔偿责任,即首先由与小孩共同生活的一方——你来承担,你独立承担确有困难时你的前妻才有与你共同承担的义务。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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