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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常年在外地打工,想要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信息编号:19806 查看次数:1603 发布时间:2012/9/5 14:10:01 最后更新时间:2012/9/5 14:10:0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夫妻常年在外地打工,想要离婚应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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