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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信息编号:18927 查看次数:998 发布时间:2012/7/19 10:39:42 最后更新时间:2012/7/19 10:39:4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8条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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