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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怎么办?


信息编号:18920 查看次数:905
发布时间:2012/7/19 10:34:33 最后更新时间:2012/7/19 10:34:3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一些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保护条款。如《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班的解释(二)》第28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由此可见,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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