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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轮流抚养孩子是否合法?


信息编号:18744 查看次数:1262
发布时间:2012/7/6 9:42:55 最后更新时间:2012/7/6 9:42:5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只要适当安排了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问题,就应准予离婚。而在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只要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能使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不禁止离婚父母协商轮流抚养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这就是说,只要父母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一致,且这样做有利于维护子女的利益,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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