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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股票等有价证券应如何分割?


信息编号:16829 查看次数:1317
发布时间:2012/5/15 9:41:32 最后更新时间:2012/5/15 9:41:3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问:离婚时对股票等有价证券应如何分割?

答:股票等形式的有价证券,代表着一定价值、一定数额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 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有价证券,应 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应和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一起予以分割,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股票等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这部分财产有其特有 的属性,决定其在分割时也有其特点。以股票为例,一般来说,股票的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是随股市的涨落而涨落。因此,在作为一种财产分割时,既不能以它的票 面值来确定它的价值,也不能以它的发行价来确定其价值;既不能以购买时的购买价确定其价值,也不能以分割时的股市价确定其价值。要充分考虑它在作为夫妻共 同财产中的风险对夫妻双方的均衡性,即夫妻双方共担共同财产的风险,而且风险对夫妻双方是均等的。因此,在分割股票时,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种 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价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种股票的全部价值量。此外,对股 票的分割是分割股票所代表的财产的量,不是分割股票本身,分得的份额表明的也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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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继承析产)问:什么是法定继承,合法继承人如何确定?

答:法定继承是与遗嘱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制度。他是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能对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的范围。在法律所规定的这个范围中的人即为法定继承人。

   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1)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已经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一审法院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间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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