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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信息编号:16770 查看次数:1272 发布时间:2012/5/14 10:54:37 最后更新时间:2012/5/14 10:54:3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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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http://www.kaitailvshi.com/PostTopic.aspx 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都会为儿女购买房屋进行部分甚至全部的出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应该看作是父母对儿女的赠与。该赠与究竟是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还是对其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是认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的性质的关键。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此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在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一般应该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享有,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 与,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在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一般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与该方享有同样的权利,除非父母明确 表示仅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才可认定为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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