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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现在突击裁员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信息编号:22921 查看次数:2874
发布时间:2013/8/22 11:12:52 最后更新时间:2013/8/22 11:12:5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解答:目前,有个别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存在误解,以为赶在新法实施前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合同,就可以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其实,现行的法规政策也是不允许单位违规裁人的。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照样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所以,单位现在突击裁员得不偿失。当然,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在新法实施前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就不用补偿。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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