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由单位保管信息编号:22898 查看次数:1269 发布时间:2013/8/15 9:17:33 最后更新时间:2013/8/15 9:17:3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两份。
目前有些单位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将劳动合同收回,统一保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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