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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信息编号:22831 查看次数:1209 发布时间:2013/7/11 10:11:14 最后更新时间:2013/7/11 10:11:1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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