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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病愈后不能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吗


信息编号:22804 查看次数:1127
发布时间:2013/6/24 8:45:16 最后更新时间:2013/6/24 8:45:1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解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充分掌握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否则,少算一天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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