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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信息编号:22780 查看次数:1066 发布时间:2013/6/14 10:28:26 最后更新时间:2013/6/14 10:28:2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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